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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意外伤害:一堂待补的课
“如果孩子们知道在水边玩耍的危险性,如果孩子们能具备一些自救自护的能力,如果他们在安全的游泳场所游泳,如果岸边有安全警示标志,悲剧就有可能不会发生。”
省儿童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李文辉告诉记者,离开了学校,家长又疏于照管,寒暑假成为少年儿童发生意外伤害的多发期。在农村造成意外伤害的主要原因中,游泳、戏水导致的溺水死亡
高居榜首。这种情形在雨水丰沛的今夏,显得尤为突出。而在城市则是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情况比较严重。
所谓少年儿童意外伤害,是指突然发生的事件对少年儿童造成的损伤,一般将其分为窒息、溺水、交通事故、中毒、烧伤、烫伤等六大类。省妇联儿童部部长盖春瑞在1997年曾参与对我省6个城市及3个县(市)的9000名0至14岁儿童的家长进行了一次抽样调查,当时的调查结果显示,意外事故已成为儿童的第一“杀手”。
“对危险的模糊认知能力、较差的防范意识、柔弱的体质和脆弱的心理素质,是孩子们受伤害的主要因素。”盖春瑞告诉记者,近几年他们虽然没有就儿童意外伤害开展大规模调查,但是却始终很关注。相对于1997年前的情况,她认为儿童意外伤害由于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近几年有所增加,伤害的类型也逐渐增多,甚至出现了孩子之间争斗引发恶性伤害的事件,像前不久沧州发生的“拔头发”事件就是例证。
一项最新的抽样调查印证了盖春瑞的观点:占总数26.1%的中国儿童死亡原因是意外伤害,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以每年7%~10%的速度增加。另据武汉同济医科大学少儿卫生学教研室对全国11个城市的4.3万多名中小学生进行的意外伤害调查显示,非致命意外伤害的发生率为24.10%,其中,造成身体缺陷者占1.64%,永久性伤残者占1.01%。
李文辉认为,“意外”并非不可知、无法控制。对于“儿童意外伤害”一词,更有其家长、社会进行保护、预防的责任、义务、知识、方法等深刻的内涵。
今年夏天,李文辉就曾急诊过三名溺水儿童,除了一个掉进一大深坑里,其它两个均溺于不足1米深的浅水区!“如果他们具备自护自救的知识和能力,情况可能就会不一样。”
但是现实生活中没有“如果”,只有“发生”,当一切发生后,留给孩子们的只有无尽的苦痛,留给家长的则是内心永远的伤痛。
风险防范:警钟为谁而鸣?
“事实上,孩子们出了事,当老师的也不会安心。”一次丢失女孩的沉痛记忆,就把安全教育的种子深埋到了石家庄市石门小学副校长耿书倩老师的心底。
“虽然五六年过去了,想起小凡(化名)我的心总会痛,总会忍不住想:这孩子现在在哪儿呢,不定遭着什么罪呢。有时难过得饭都吃不下去。”小凡是耿老师以前任教的一所学校里的学生,长得可俊了,跳舞、唱歌、主持样样都有一套。虽然当时耿书倩并不是小凡的任课老师,却也忍不住地喜欢亲近这个孩子。可是可爱的她却突然从大家的眼里消失了!谁也不知道她现在是否还活着,过得怎么样!
“我常常拿这些活生生的例子给老师们敲警钟,安全教育和管理不是唱高调,不是说空话,它是残酷而现实的。”所以石门小学从师资培训入手,不定期地对老师们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测试;在今年9月1日还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学会自护、自律暨开学典礼”,请来了安全法制教育校外辅导员给孩子们讲讲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安全教育的知识。
事实上,由于儿童意外伤害的频频发生,教育部门和学校已对学生安全教育引起了注意。据了解,学生安全教育在社会课、思想品德课、劳动课中都有所渗透,一些学校还采取多种形式来开展这种教育。但是目前少年儿童安全教育还没有形成系统的校园课程和正规的师资力量,再加上一些学校重视程度不够,或有限的课时都不能保证,或流于形式,缺少社会实践,致使学生安全意识难以入心。
石家庄市翟营大街小学教育处主任张雪梅建议,在目前学校教学任务重、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挖掘社会资源来对学生开展更加具体实用的安全教育,像与公安、共青团、消防等部门合作,根据不同年龄段孩子的特点来对他们进行专项安全教育与参与式培训,使学生在遇到火灾、溺水、地震、液化气泄漏等意外情况下学会自我保护和自救。
据了解,校园本身也是儿童意外伤害的多发地之一,在学校里也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像校园内的铁栅栏、水泥地面等都可能成为隐性杀手。一些学校为了规避校园内可能造成的意外伤害,甚至取消了体育课,有的不到上课时间不开校门,可谓“用心良苦”。可是“温室气候”推进不了素质教育,“因噎废食”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崔玉伟认为,要防患于未然,学校教育课程
体系中一定要补上学生风险防范和自护自救这门课,理清校内的安全隐患,加强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同时加强教育立法,借助于法律的威力来消除和避免某些可能发生意外伤害的危险因素,以减少意外伤害的发生率和死亡率。
安全防线:赶走孩子身边的“狼外婆”
“你为什么不照顾好你的孩子?”在医院里,孩子因意外而死亡或残疾,家长痛不欲生,然而他们听到最多的不是安慰和同情,而是谴责。
怎样为儿童营造一个更安全的环境?意外发生后又怎样及时处理,为生命的复苏和救治创造最佳的时机?很多家长很难回答这些问题。他们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却往往忽略了儿童的基本需求是安全。有资料表明,25%以上的意外伤害发生在家庭里,甚至就在父母的眼皮底下。也就是说因意外而受伤的每4个孩子中就有1个是因为父母的不谨慎或对意外伤害预防的不了解而在家中发生的。
省儿童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李文辉曾接触过多起孩子因果冻致
命的事故,有一起家长自救及时的病例让他至今记忆犹新:当孙子不小心把果冻吸进去后,急中生智的爷爷捏着孩子的鼻子,竟嘴对嘴地把果冻吸了出来。虽然这种方法并不是最正确的,但是却有一些医学道理,更重要的是自救的成功,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所以,家长们应该认真看护,同时又不能过度呵护,并学习意外发生后的处理办法,这是预防和减少儿童意外伤害的当务之急。
省妇联儿童部部长盖春瑞则进一步提出,家长加强自身安全教育
的同时,也应承担起少年儿童的日常自护教育。她举例说,当孩子们面临危险的时候,能否大声地喊“救命”,其实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相当一部分孩子面对危机时头脑一片空白,不知所措。所以,在家庭中要潜移默化地向孩子传递自护意识,帮助孩子掌握适合自己的技能和技巧。
除了家长与学校,避免对儿童的意外伤害,社会也应该承担起保
护儿童安全的责任。河边没有安全警示标志,没有安全栏杆;路状差、交通管理不严、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混行;儿童游乐场所防护措施不足;公共设施缺损后得不到及时的修补;服务设施很少考虑儿童的需求……都构成了少年儿童生存环境中大大小小的社会“陷阱”。盖春瑞认为,成年人应该树立这样一种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保护社会的儿童,自己的孩子或亲人的孩子都在其中。
今年3月31日,我省启动了“少年儿童平安行动”,通过丰富多
彩的活动,增强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参与该活动的一位姓齐的平安使者的话让记者很感动:这种关心儿童切身利益的事儿,我不参加,也会有别人参加,而且我相信会有更多的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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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儿童落水事件搜索
5月25日,藁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的王德生在兴安村村西温泉游玩时发现有小孩沉入水中,他几个箭步跑过去跳入水中摸捞,并将孩子救上岸。王德生对闻讯赶来的温泉看管人员说:“作为一名法官,我建议你们在岸边放置警示标记,做好防范工作,否则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你们将承担主要责任。”
6月13日15时许,一名叫孙继猛的男孩在省会民心河边玩耍,当行至一处有橡胶坝的位置时,便跳到橡胶坝上玩耍,突然脚下一绊,滑落进河中。虽经多方救援,但最终未能挽回他年仅10岁的生命。
8月16日下午4时左右,临西县吕寨乡王铎寺村16岁的王新军和13岁的王新民兄弟俩在村西北分洪渠倪庄水闸处玩耍时不慎落水。正在附近放羊的36岁的谭美媛先把王新民推向岸边(后被村民牛建国救上岸),又去救离岸较远的王新军,二人均被旋涡裹挟,沉入3米多深的水中。3个半小时以后,谭美媛和王新军被前来救援的人救了上来,但因缺氧时间过长,二人均经抢救无效死亡。
8月20日下午,家住唐山市丰润区豆各庄村的20岁的雷宝海,勇救失足滑入水中的少年雷坤,自己却沉入水中再也没能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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